1月14日下午,省水务集团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等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风廉政有关文件精神。会议由集团党委书记颜毓南主持,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重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海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会议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要进一步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规则、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一把手”主动监督的自觉。
会议强调, 要准确把握《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不折不扣把《规定》中的11条行为要求落到实处。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规范好工程建设领域秩序。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中央及省里重要文件精神,特别是“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纪检监察部门要构建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