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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集成式一体化处理等设备采购公开征集公告
来源: | 作者: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4-11-10 | 9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集成式一体化处理等设备采购公开征集公告

 

根据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需求计划采购一集成式一体化处理等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预计采购8套集成式一体化处理设备、3台加药装置、2套过滤器等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类生产制造企业或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设备一览表及照片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400万以上(不含)的企业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网上截图的质量,确保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均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否决投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证件或证书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投标。

纸质版投标文件,除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地方,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外,不做逐页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要求;纸质版投标书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不能满足以上采购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视同废标(即无效投标)。

    三、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744,240.00元,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11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向我公司致电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12时00分,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整密封,接受现场书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上发布。

    七、评标方法

    我公司将对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内部议标评定,根据综合评标法评定得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571006318208942215

    监督投诉电话:6571155713036097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