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儋州市水务有限公司业务需求,计划选聘一家单位负责新州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新州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
(二)建设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
(三)建设规模:
新州水厂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含现状水厂老旧设施改造)、配水工程(含现状老旧管网改造)、入户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输水工程:新建两根dn400输水管,材质PE,单管长度5.81km,共11.6km。分别从那洋输水管线一期和二期取水,取水规模18400m³/d。
2.净水工程:扩建新州水厂规模,原处理规模为8000m³/d,扩建后总处理规模为16000m³/d,设计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扩建平面尺寸为99.5m*57.5m,占地面积为5720㎡,新增主要构(建)筑物为配水井、絮凝沉淀池、单阀滤池、清水池、废水回收池、污泥池和污泥脱水车间以及配电间等。
3.配水工程:新建配水管网(dn63-dn500),总长41.84km(将镇区管道由配水管道调整为村内管道);新建村内管道(dn40-dn250),总长60.11km;改造现有1#泵站(Q=3400m³/d)。
4.入户工程:新建管道入户工程(其中村内新增入户4417户,镇区入户1713户),管材为管径dn40-dn110的PE管,同时配有智能水表。总投资约10978.87万元。
二、招标范围
选聘一家单位对新州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新州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2万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作废,杜绝恶意报价(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新州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工程系列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人员。
证明材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等重大问题;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五)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水土保持类相关业绩(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经审查,以符合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的所有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代入公式计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有得分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Fi=F -| Di - D |/ D×100×E
式中: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10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 > D,则E=2;若Di < D,则E=1。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所需项目前期资料可致电招标联系人获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约定为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2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内。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内;
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2388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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