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昌府办函审批[2020]76号文及昌江黎族自治县发改委以昌发改函审批[2020]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2349.5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
3.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3.0万m3/d,占地面积约1.69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泵井、高密度沉淀池、污泥回流泵房、滤布滤池、加药间、配电间及阀门井各1座,改造自控设备及仪表,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电气、设备购置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项目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由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计划工期:180天,自项目开工建设起至竣工验收为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主。
二、招标范围
选聘服务范围:选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工作(项目从施工阶段开工开始至竣工验收为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进度、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价格的审核以及工程索赔咨询和方案比选等,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拟定为22.86万元。
四、合同条款
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招标方案经审批后先开展招投标,合同将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进行编制,与中标单位协商、谈判后,并另经集团法核审批程序后进行签订。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职称证书。
六、评审办法
本招标采用的评审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优先,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单位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所需项目前期资料可致电招标联系人获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约定为准)递交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7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县污水处理厂。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吴工 ;
电话: 13617515266 ;
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招标文件
一、招标范围
选聘服务范围:选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工作(项目从施工阶段开工开始至竣工验收为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进度、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价格的审核以及工程索赔咨询和方案比选等,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职称证书。
三、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2.86万元。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招标方案经审批后先开展招投标,合同将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进行编制,与中标单位协商、谈判后,并另经集团法核审批程序后进行签订。
五、评标办法
1.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经过资格审查后,满足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不再进行报价评比,须重新招标。
3.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两家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且排序并列第一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签确定排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2)投标报价应按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A、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金额结果为准;
C、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报价文件都必须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2. 投标主体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加盖公章原件,按范本格式填报,见附件3-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按范本格式填报,见附件3-2);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有按范本格式填报,见附件3-3);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5)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6)详细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需装订盖章后,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1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现场递交至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吴工,电话:13617515266。
附件:
3-1.投标报价函(范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授权委托书
附件3-1
报价函
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关于选聘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该项目的监理工作,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6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及资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代理人(签字代表)。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说明、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文件签署之日起至本报价文件失效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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