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省生态研究院院长、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中心主任张庆良率第三方评估组到乐东水务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评估,乐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家俊、副县长何国慧及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乐东水务公司有关负责人陪同。

评估组实地查看了乐东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在线监测房、脱泥机房、再生水回用、污泥热干化等生产工艺,现场查阅了生产运行台账、排污许可证、污泥转运联单、污泥台账、水质月报表等资料,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污泥处置、水质达标、再生水利用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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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良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切实提高职工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二是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补齐短板,推动法律深入实施,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三是要加大再生水回用利用率,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水平,为解决乐东县缺水问题扛起国企担当,贡献水务力量。